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色达县林草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色达县林草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JXZX-2023-03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355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多吉 联系方式:17781769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33-2355130
代理机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17楼1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商代理机构)受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人)委托,拟对色达县林草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国招商,特邀请符合本次招商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商项目编号:JXZX-2023-035号。
1.2 招商项目:色达县林草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
1.3 招商方式:公开招标。
1.4 招商人: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招商代理机构: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十四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精神,为创新林业发展,增加林地收益,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林草碳汇资源科学规范开发,经研究,决定将色达县林草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
3. 招商项目内容及要求:
3.1 项目开发范围
根据《四川省2020年林草生态效益监测年报》,色达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470万亩,草原859万亩,项目开发范围包括全县符合政策允许和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要求下可用于申报林业碳汇项目、草原碳汇项目的所有林地(含造林、森林经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林地)、草原(色达县草原碳汇项目试点开发面积除外)。具体面积、范围需经色达县同意,以申报最后核定的数据为准。
3.2 项目开发年限
第一期:2023年前及追溯期(追溯期按CCER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期:第一期开发成功后,视合作情况、开发效益等情况,拟继续开发2024-2026年。
3.3 项目所在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
3.4 合作模式
(1)通过公开招商,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引进有相应经验、技术、资金、收储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中标后合作开发商应当在色达县注册项目公司。
(2)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履行项目业主职责,与项目合作开发商在色达县注册项目合作公司,共同按自愿减排(CCER)机制开发林草碳汇资源。所涉及的设计文件编写、第三方审定、申报备案、监测报告、第三方核证、申请签发、人工费、税费等为完成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资金投入,均由项目合作开发商全额负担,不论是否申报成功, 招商人和林、草权所有者均不承担任何项目开发、交易等相关费用与投资。
(3)项目业主应承担林草碳汇开发过程中配合合作方提供包括原始资料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碳汇监测人员调动等在内的与碳汇项目开发有关的支撑性工作。并配以专员进行项目对接。
(4)中标人须在项目业主配合尽职调查的前提下,按符合重启前自愿减排项目(CCER)方法学的要求评估项目2023年以前的潜在碳汇量。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双方议定每吨收储单价。合同签署后中选企业3个月内向招商人预付50%收储资金,12个月内全额支付。
(5)项目开发所获得的全部林、草碳汇资产收益,纳税后按招商人占比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分配。
3.5 项目合作的相关约定
(1)项目合作期间,不改变林地原貌和森林、林地、草原用途,不变更林地、草原所有人权属,不干预原有林地、草原按管理规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依法采伐活动及正常流转,不影响林业、草原享受的相关补贴、贷款及其它优惠政策等各种权益。
(2)项目合作期内,色达境内进行建设需征占用林、草地导致碳汇资源项目开发林、草地面积减少或导致合作开发商已投入资金损失的,合作开发商不得因此影响建设项目实施,并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集体、个人承担损失赔偿。
(3)项目合作开发商保证项目实际开发面积须严格满足相关政策要求以及CCER方法学相关规定的最大面积。
(4)项目合作开发商在本次招商中做出的承诺,应当切实履行。项目合作开发商未按照承诺履行或履行承诺不符合约定的,招商人可单方面解除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项目合作开发商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其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 项目合作开发商(投标人)要求:
4.1 合作开发商及其关联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发碳汇项目相关经验、营业执照包含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森林固碳服务等内容。
4.2 合作开发商及其关联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能力,资金实力,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等筹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证,实缴资金要求不低于3000万元。
4.3 合作开发商及其关联主体具有熟悉国内外碳交易规则、从事碳资产交易的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林草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经验,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其团队成员应具备在原自愿减排机制(CCER)/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核证自愿减排机制(VCS)下至少1起自愿减排项目成功备案业绩,同时具备至2020年以来签署过1个政府授权的林草碳汇开发合同的业绩;并具备较强的收储实力或收储渠道。
4.4 力争在相关部门正式发布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管理办法,且有对应的方法学发布之后的18个月内完成申报核证。
4.5 在色达县注册项目公司,以县授权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申报主体进行开发,并根据自愿减排(CCER)最新要求开立相关账户,保证碳资产交易所得在色达县纳税(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本次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 禁止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投标人:招商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6. 招商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6.1 招商文件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投标人将由法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捺印的《投标人报名介绍信》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tiamo@jxzx-0530.com(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后获取招商文件,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6.2 《投标人报名介绍信》内容及格式详见招商公告附件一。
7.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
8.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星空路二段588号31栋佳兆业现代城写字楼10楼。
10. 本招商公告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商人:色达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17号。
邮编:626600。
联系人:多吉。
联系电话:17781769902。
11.2 代理机构: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17楼12号。
邮编:6140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355130。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招商公告等与招商文件内容有冲突的,以正式发售的招商文件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