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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景宁抽水蓄能水电站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公告

   日期: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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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PDF文件为准)

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景宁抽水蓄能水电站项目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003-230012

 

各潜在投标人: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采购一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景宁水电站项目营地污水处理,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4亿kW·h,额定水头630m,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丽西变,线路直线距离约25km。电站的主要开发任务为承担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4亿kW·h,额定水头630m,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丽西变,线路直线距离约25km。电站的主要开发任务为承担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本次采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项目营地污水处理。

1.2交货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梧桐乡指定地点,交通便利。

1.2采购内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计划交货期

执行标准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80t/d

台套

1

2023年6月-12月

GB/T18920-20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2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50t/d

台套

1

3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30t/d

台套

1

 

合计

 

 

3

 

 

采购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生产加工、装卸、出厂检验试验、采购保管、运输、过路过桥费、税金、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出厂验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调试指导、协调等(卖方负责委派1-2名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设备的安装人员和安装所需的设备由买方负责)。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设备要求分批次到货,需用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技术要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应满足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不作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要求:无。

3、报价有效期:60天。

4、验收方式:

4.1买方指定1至2名人员为买方收货代表,其在卖方销售清单上签字,作为卖方设备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项目部其他人员签收,卖方视为买方认可设备的交付。买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卖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卖方时产生效力。

4.2污水处理设备验收为:按上述标准的规定执行。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送货单据。

4.3验收时间:设备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卸货当日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超过5天视为买方对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无异议;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买方在验收完毕后及时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质保期内,对设备质量问题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异议后,应及时负责处理;如果卖方不予处理,视为同意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将收到的设备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4.4数量验收:货到工地后,买方根据送货清单核对实物是否相符,若卖方送货清单以及实物不能实现合同约定的功能,买方应补发缺少的配件。

4.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交予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1426208050855475

6.2付款方式

设备运输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并满足使用要求,买方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质保期为12个月。

6.3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完成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6月13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791211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3年6月13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平台网站合格供应商审核联系人:许工4006274006-07)。

8.3、询价文件费用的支付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

报价人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汇款。询价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报价人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询价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01426208050855475

汇款备注:230012标书款。

汇款完成后,报价人应登陆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s://ec.powerchina.cn),于“获取文件”中,选择“缴纳凭证”。选择对应项目并上传相关付款凭证,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询价文件。

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8.4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3年06月16日下午16:00时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

8.4.1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5递交文件应包括:

8.5.1设备报价表;

8.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5.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6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6.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7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8-87912109。

8.8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9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邮政编码:611700

联 系 人:王女士(商务):028-87912118       刘先生(技术):18781956996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三分局                                        

                  2023年6月8日

 

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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