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QSWJ01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全部内容,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符合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的考核要求,考核要求需要达到合格,双方可续订合同,其合同条款参照上年合同签订,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签期限最长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投标的中型企业承诺,中标后,合同金额的60%支付给小微企业。须签订承诺书,并提供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8日 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
方式:现场/邮箱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领取文件说明”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详情拨打电话。 领取文件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电话咨询:王丽伟、陈雪婷024-22853199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21011556997787。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55号
联系方式:于箫鸣024-25322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
联系方式:王丽伟、陈雪婷 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伟、陈雪婷
电 话: 024-22853199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