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312),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产业[2023]25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 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新建石河子开发区化工园区智慧园区平台和综合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应急管理业务平台建设、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融合通信指挥系统建设、高空瞭望系统等 9 个平台应用系统,并配套相应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委托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施工范围包括: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运营服务、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工程师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由牵头单位拟派,且该负责人已完成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诚信库中备案登记),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工程师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6)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8)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0年06月05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类似业绩指系统集成或平台建设项目相同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EPC项目。(需同时提供与招标方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设计费或工程款银行资金到账证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2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3.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无;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0:00:00至2023年06月20日 23:59:59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完成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1:0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