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LED显示设备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建东大厦704之三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2023-016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艺术学院LED显示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14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LED显示设备一批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143.3万元 | 20000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3、交付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不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授权的分公司。若为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投标授权函。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按以下3项任意提供一种:①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者是②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是③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和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2.5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查询审查: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6 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2.7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注:
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
2、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投标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
3、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响应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建东大厦704之三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2-6020569,邮箱:runqiaozbdl@163.com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42号大正大厦17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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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
地址:厦门市演武路厦大西村11-13号2楼
联系方式:秦李师、0592-218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建东大厦704之三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2-602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惠
电 话: 0592-602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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