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30036]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海口项目部水泥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06月08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1005-230036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 | 16500 |
二、采购要求
1.1数量A:现有数量根据设计图纸计算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
1.2、信息价(B):暂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海南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市场参考价》海口区域2023年4月份相应水泥含税单价计算(网址:http://zjt.hainan.gov.cn/);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以供货当月相应材料含税信息价作为基础单价动态管理;结算周期内信息价滞后可参考上月信息单价先行结算,后期结算中多退少补。
1.3、固定增减比例(C):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市场行情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百分比。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固定增减额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指运输费)、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增加额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1.4、综合单价(D)=信息价(B)*(1+固定增减比例C%); 其用包含了材料费、运杂费、利润、装运费、卸车费、保险费用、税费、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
1.5总价(F)=数量(A)*含税综合单价(D)
2.材料价款的结算
2.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收货标段留存一份)和《结算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并开具正规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买方于结算挂账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6个月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2.2报价方(供应商)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另行注明。
2.3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上传报价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缴纳保证金时应备注水电十一局五分局海口项目砂石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公示前否定报价内容、中标人不得在合同签订前否定报价内容,否则招标人有权无限期延迟其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同时列入中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退回。
2.4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3、质量及质保期要求:
(1)所供应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技术标准应符合DL/T 5144-201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JTG/T 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投标人所供普通硅酸盐水泥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3)卖方的产品应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买方OHSMS180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质保期六个月,水泥到场之日算起。
4.交货时间及数量:预计最早进货时间为2023年06月15日,合同签订后,具体按照询价方施工计划通知进行交货。
5.交货地点:中水十一局江东新区塔市支渠入海口段-排水疏浚及水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上路村中水11局海口项目施工区域内)。
6.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本询价函格式进行上报并在左上方供应商处加盖单位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至我方后不能随意更改。
7.评审结果确定后,询价方(购买方)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
8.根据买方施工现场需要,如需卖方提供100吨水泥罐,其相关费用:押金 元/个、装拆运输费用 元/个、租金 元/个/月。
9.报价方有其他优惠条件请列明: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部企业基地
邮 编: 450001
联 系 人: 王科
电 话: 17760779525
电子邮箱: 823647470@qq.com
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