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230182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基础分局西昌市成凉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一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昌市成凉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西昌市成凉工业园区内,分为厂房和道路两部分。厂房总用地面积27733.82㎡,合41.60亩,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9312.82㎡(钢构厂房5幢、框架结构附属用房建筑3幢);道路工程由三处共6条道路组成,总计道路长度5.8km。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昌市成凉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所需各种规格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合计约24000立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AC-13C、20C、25C | M3 | 24000 | 技术规格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
合计 |
| 方 | 24000 |
4.交货时间:分批不均匀供货。2023年6月-2024年7月(此时间为预计,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工至完工时间为准)。卖方收到买方供货计划单后按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水电十局基础分局西昌市成凉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 付款方式:每月10日左右供货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对账(双方按甲方检验合格共同签认的小票计算),并办理结算,结算表由买方、卖方双方签字(盖章)有效(项目无公章的由项目经理签字即可)。办理结算后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结算金额的90%货款,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满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若买方采用银行票据支付货款时,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贴息费用,但卖方需提供贴息费用的相关票据且贴现的机构由双方协商确定。
8.约定: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9. 本标段需要与中标单位通过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签订电子合同,不签订纸质版合同。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的账号密码与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的账号一致,密码为平台初始密码Scm202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是在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1.1中全部要求,能够提供证明其代理能力的相关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授予的经销商证书、2020年以后的代理销售合同等)。
2.提供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等)。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沥青混凝土站距施工地点(西昌民族幼儿师专)运距不超过20公里,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生产厂家的相应导航路线图。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可选择汇款后上传缴费凭证或者在线支付,上传缴费凭证或者在线支付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可采用集采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此账号仅用来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号,以便后续返还)。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账 号:2320 6321 1910 0113 673
注:汇款备注中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西昌市成凉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混凝土招标文件工本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基础分局会议室。定于 2023年6月20 日 10:00时(北京时间)在 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基础分局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不到现场参加开标,直接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收件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3550013617)。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集采平台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招标人或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参与投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标书和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QQ:1954478415,电话:400274006转09)。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
邮 编: 611830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550013617
电子邮箱:183413087@qq.com
九、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7617032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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