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双柏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36。
2.2 项目名称: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直流装机容量130MWp,交流装机106MW。该项目场区面积约为 2480.4亩。光伏电站厂址主要由近似南北、东西走向的多条山地组成。厂址坐标为:东经 101.87~101.90,北纬 24.52~24.60,海拔高度 1300~1500m。直流侧总装机为130MWp。
拟建厂址及其附近无区域性活动断裂,无高耸地形地物,场地整体稳定性良好,适宜工程建设。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共安装236376块 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分38块光伏子阵,其中18个3.15MVA光伏阵列,20 个2.5MVA 光伏阵列。共 424个250kW 组串式逆变器。每个3.15MVA光伏阵列中,每28块组件串联为一串,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情况将 22~24 串组串连接到1台25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每12台逆变器连接到1台3150kV的箱式变压器,每 9/10 台逆变器连接到 2500kVA 箱式变压器。根据与当地电网公司调研,本期自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自建一回2x400mm2的 220kV 送出线路接入电网公司220kV水城变,距离约 47km(最终以实际为准)。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要求,鼓励较大规模的集中式光伏电站自主配备适当比例的储能设施,减少弃光风险。本项目按照云南省电网要求光伏容量百分之十,储能两个小时配置,即10.6MW/21.2MWh。本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式。以2MWh储能系统为一个标准电池单元,2500kW变流升压一体机为变流单元,总容量为10.6MW/21.2MWh,集装箱布置在储能场区,5个储能单元通过变流升压一体机接至35kV母线。采用一充一放模式(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决定是否实施储能项目)。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主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设计: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含升压站、进场道路)初步设计;光伏电场(含升压站、进场道路)施工图设计(包括农业和旅游部分);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送出线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概算编制等;承包方负责已选桩型试桩工作,出具试桩报告和相应试验数据,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项目采购: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主变、组件、箱变、逆变器、储能系统、集控中心、升压站主要设备(GIS设备、开关柜、SVG、二次设备整套)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外)、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到光伏区的二次倒运、卸车、保管、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集控中心建设和调试);负责经发包人认可的升压站内装饰装修、电器、家具、设备设施等物资采购和安装。
(3)工程建设部分:光伏电场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升压站、光伏阵列区、送出线路、进场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光伏支架钢结构、逆变及升压系统、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发电区、交/直流设备及线路(含桥架、电缆沟)、通讯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监控系统、清洗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变电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完成后台监控、视频监控数据接入、集控中心建设等;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施工临时占地、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4)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附件不低于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仓储(包含临时材料、设备堆场的租赁)、转运(含组件临时堆场租赁及从临时堆场到项目现场的二次倒运)及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
(5)负责现场地表植被、建筑物等相关清表工作,双柏县光伏电站项目面积约2480.4亩。
(6)负责电站储能系统(如需建设)的设计、设备采购(除储能设备本体外)、施工、相关实验、各项验收及手续等。
(7)协助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批复并网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征地协调:①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对侧间隔征地工作、设备材料临时堆场租赁工作,包括期间发生的对外协调工作。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和光伏场区租金由发包人承担,青赔、拆迁、压覆矿赔偿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②光伏电站至水城变的送出线路的核准、路径协议、初设代可研的评审、征租地(含永久及临时)、青赔、拆迁、压覆矿赔偿等(费用含于报价中,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③除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项规费,因办理合规性手续聘请第三方费用,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工作经费、项目协调费、青苗赔偿费、因施工产生的临时用地费等。
(8)项目过程检验、并网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本项目过程检验(包括配合发包人现场检验);负责本项目所有调试、试验工作,消防验收、安全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负责本项目试运行,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三同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9)场外、场内道路以县道及以下为分界点,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和场内新修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设备所有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还包括进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72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11)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且承包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法脿镇境内。
2.6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9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光伏电站累计总装机容量在150MWp(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邱岳、李桐、阎旭东
电话:010-53105833/010-53105813
电子邮件:chinabrr007@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