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因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事业部昆明市官渡区2022-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昆明市官渡区2022-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混凝土管采购项目(询价编号:POWERCHINA-0114029-230066)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要求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0 | m³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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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7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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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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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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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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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材料对应数量为预估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可能会有所增减,报价人不得以数量增减为由向询价人进行索赔,最终以双方现场交货签收数量进行结算
1.3.2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送至官渡区2022-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1.3.3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3.3.1技术要求
(1)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
(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4)混凝土所用材料、配合比应符合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的要求。
1.3.3.2原材料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和进场砂子及时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砂子进场;
(2)乙方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乙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1.3.3.3质量检测
(1)乙方必须定期对搅拌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按期对计量系统进行检测、校验,保证设备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精度符合标准要求;
(2)甲方现场取样抽检制作试块时,试块应标注标号、使用部位、制作时间等信息,做好记录和编号。试块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待试件达到规定的养护期后,送到质检单位进行检测,质检单位提供的检测结果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和结算的依据;
(3)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选择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核准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为准;
(4)如果被检测或测试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混凝土的材料费、已浇筑混凝土凿除费用、重新支模、浇筑、工期延误损失等费用,包括因质量问题业主、监理对甲方的罚金和为消除不良影响产生的费用;
(5)如果被检测或测试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不合格),乙方除应承担(4)款约定的费用和后果外,如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次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经权威机构鉴定非乙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1.3.4.1 本次材料采购项目无预付款,货款6个月结(对账周期上月16号-本月15日),在当期对账完成后,卖方提交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于第六个月20号前支付当期货款的80%,当期对账后第九个月支付当期货款17%,剩余3%留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1.3.4.2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1.3.5.1 交货时间:甲方应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1天的下午20:00以前将本次需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及其他技术要求、浇筑部位、预计浇筑时间等,以供需双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供方(需得到供方确认)。供方在供货前2小时需再次与需方电话确认,并在供应过程中与需方业务联系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确定混凝土拌制出机时间和运输车辆的间隔时间。
1.3.5.2 混凝土计量: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m3)计算;
1.3.5.3混凝土验收:
(1)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后,必须随车提供由供方签发的《混凝土送货单》作为交货依据(每次浇筑第一车还须带本次浇筑混凝土的配比单),能够准确地反映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使用部位、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等信息;
(2)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供方代表共同验收,并在监理见证下进行坍落度检测,合格后制作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及耐久性检测;
(3)若发现运输车标识与厂家不符、送货单系伪造的,或者坍落度不合格的混凝土,需方不予接收,一律做退场处理;
(4)到货验收数量以需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依据,需方有权核查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可以抽取供方的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误差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复核,过磅混凝土方量按照该批次混凝土配合比测出重量值换算取得;
(5)若在抽查中发现供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平均值超过-2%时,则该结算期内供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结算期内所有抽查批次单车误差平均值中的最低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供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需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供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需方对预拌混凝土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
1.3.6 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中标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财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
(3)质量保证能力:满足国标及行业标准、询价方指定参数要求。
(4)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询价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等原因被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或限制投标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报价人须提供“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本项目不接受(2021年至今)在“电建设备物资材料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电建成员企业、水电十四局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允许经销商代理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报价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轨道工程事业部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F栋写字楼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杨瑗
电 话:13678738728
电子邮箱:1261741423@qq.com;
使 用 人: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2022-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司家营新村123号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陈娇
电 话:18087352124
电子邮箱: 592535552@qq.com
1.8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3376214
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
(电子签章)
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