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十二师五一新区临空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BTJY12GCGK2023048),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3】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jzy.xjbt.gov.cn:8026/)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能够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2020 年 1月 1 日至今至少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8)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现场总监代表到岗100% 2.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近三年内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近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虛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0:30:00至2023年05月30日 19:00:00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平台内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3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