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963,招标人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根据海南省海上风电规划,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海南省东方市海域建设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12km,水深约12m~26.5m,风电场规划容量为500MW。
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共8回)汇集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送出,登陆后转陆缆接至陆上集控中心,最后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成2个标段。
标段I内容为:海南东方CZ8项目25台单机容量10MW风电机组的风机单桩基础制作、施工和风机安装等内容。
一、风机基础施工:(1)钢管桩制作与运输,(2)附属构件制作与运输,(3)风机基础施工。
二、风机安装施工:(1)风机、塔架、配件等卸车(船),设备检验、保管及风机安装手册中标明的其他安装内容。塔架、机舱、叶片的安装,升降机、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及防火封堵,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及防火封堵,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及防火封堵,单桩异味气体处理设备安装与调试,风机避雷器的安装,安全监测设备等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配合风机厂商进行机组调试以及按照风机厂家要求对机组进行送电前的风机除湿工作。
(2)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船舶、吊机、吊具、索具、卡具、枕木、消耗材料及施工发电机、液压扳手、电动扳手、重型套筒、力矩扳手和绝缘表等安装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风机专用吊具除外)。
三 、其他内容
(1)承包人根据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开展海南东方CZ8项目50万千瓦项目全部风机基础(约50基)及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不均匀沉降监测、基础应力、腐蚀电位监测、防冲刷保护监测等安全监测项目,并定期提交监测报告。
(2)负责本标段25台风机基础及本项目海上升压站的钢结构制作第三方检测。
(3)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规范与技术要求为发包人提供海上交通服务。
(4)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电子围栏等通航安全设施,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电子围栏的采购、布设及维护配合等。
(5)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风电场的海上通讯服务,采用微波等方式确保施工现场信号覆盖。并满足龙源集团现场视频监控的网络要求,完成施工船舶视频监控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6)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本合同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配合监测实施单位进行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并对监测设备在本合同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7)招标人有权派驻监造单位对钢结构制作等进行驻场监造,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为招标人、监造单位办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8)所有船舶需要满足海事部门相关规定。
(9)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10)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投标人完成。
(11)投标人负责与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相关方的协调及所发生的费用。
(12)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3)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标段II采购内容为:海南东方CZ8项目25台单机容量10MW风电机组的风机单桩基础制作、施工和风机安装等内容。
一、风机基础施工:(1)钢管桩制作与运输,(2)附属构件制作与运输,(3)风机基础施工。
二、风机安装施工:
(1)风机、塔架、配件等卸车(船),设备检验、保管及风机安装手册中标明的其他安装内容。塔架、机舱、叶片的安装,升降机、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及防火封堵,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及防火封堵,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及防火封堵,单桩异味气体处理设备安装与调试,风机避雷器的安装,配合安全监测设备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配合风机厂商进行机组调试以及按照风机厂家要求对机组进行送电前的风机除湿工作。
(2)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船舶、吊机、吊具、索具、卡具、枕木、消耗材料及施工发电机、液压扳手、电动扳手、重型套筒、力矩扳手和绝缘表等安装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风机专用吊具除外)。
三、其他
(1)负责本标段25台风机基础的钢结构制作第三方检测。
(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规范与技术要求为发包人提供海上交通服务。
(3)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电子围栏等通航安全设施,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电子围栏的采购、布设及维护配合等。
(4)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本合同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配合监测实施单位进行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并对监测设备在本合同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5)招标人有权派驻监造单位对钢结构制作等进行驻场监造,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为招标人、监造单位办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6)所有船舶需要满足海事部门相关规定。
(7)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8)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投标人完成。
(9)投标人负责与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相关方的协调及所发生的费用。
(10)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1)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2.1.3工期
6个月。
2.1.4施工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海域CZ8场址
2.1.5投标人如果参加了本项目两个标段的竞标,必须分别配置完全不同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船机设备,如果两个标段中,投标人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或存在相同的管理人员,或存在相同的舰机设备,则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应被拒绝。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的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合同业绩2份,其中一份是单机容量在6.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合同业绩,另外一份是单机容量在4.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嵌岩施工业绩;具有单机容量在6.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第二标段的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在6.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合同业绩2份,至少具有单机容量在6.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海上风电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第2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6-09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互联网大厦B座18楼
邮 编:570206
联 系 人:刘旦
电 话:0898-68538005
电子邮箱:fjfdgc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詹传鑫
电 话:010-58132352
电子邮箱:13707545@ceic.com
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