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八师石河子电网侧10MW/2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2.5MW/5MWh储能系统(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226),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八师发改备〔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石河子市148团
3.工程规模:1套2.5MW/5MWh 光伏储能系统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有相应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有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必须齐全,所投产品必须有原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来保证产品的品质。所有产品不得转包或贴牌。制造商应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2项,(提供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仅提供业绩表的,不予认可),2020年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类似业绩。(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7日 20:00:00至2023年05月22日 22:00:00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1: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并线上插锁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1:30:00
2.开标地点: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