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30029]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乌海项目部钢材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05月19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1005-230029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吨) |
1 | 工字钢 | 20# | 200 |
二、采购要求
1、以上单价为综合交货单价: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增减额;(投标时信息价为2023年5月8日银川市我的“钢材网”发布鑫达的价格,如遇节假日当天无信息价则以节假日前最近一次信息价为准;实际结算以发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银川市发布的对应型号信息价+固定增减额,固定增减额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
2、本合同单价中已包含运费(运费:水平运输费按照综合平均运距考虑,综合平均运输终点距离为:乌海市海勃湾区水电十一局乌海抽水蓄能电站排洪洞工程施工工地,距离海勃湾市区8公里)。
3、数量为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需用计划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如有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每批进场材料需随车提供过磅单。对于供应的钢材,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取样,并支持认可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5、列明的信息价为卖方投标时所参考的当期信息价,总金额依据暂估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计算得出暂估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每批次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相应的单价之和。
6、价格只有买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或以合同约定的更改方式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7、发票税率为现行税率,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为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金额 *(1+实际发票税率)。
8、验收及结算方式为按吨结算,要求过磅,最终结算以过磅数量进行结算。
9、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批次结算。卖方提供本批次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询价方物资设备科核对,到询价方物资科走验收程序并到财务挂账;按询价方财务付款流程申请支付款项。买方于结算后次月支付。
10、质量要求:
(1).报价人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检测,以保证货物质量是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产品的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钢筋标准GB/T 1499.2-2018(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询价方另有要求的应注明。
(2).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询价方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询价方OHSMS180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部企业基地
邮 编: 450001
联 系 人: 王科
电 话: 17760779525
电子邮箱: 823647470@qq.com
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3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