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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日期: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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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JZGFCG-2023-02

项目名称: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4480.00 元

最高限价:109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3F000867263采购广丰区2023年食品安全检测项目1183448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须2023年12月07日前需完成抽检任务及数据录入工作;食品安全快检任务须2023年12月05日前需完成抽检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 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 2022 年度任意一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 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 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 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和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性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0:00 至 2023年05月20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 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必须下载,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3、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了解,否则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4、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5、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s://www.jxemall.com/luban/),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开源路100号

联系方式:13507936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饶商总部基地8幢12层12-5号

联系方式:18279328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女士

电话:18279328508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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