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ZB3)2023018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金湖路等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办法 | 1.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身体健康,有2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持保安员资格证书的得0.25分;持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0.25分。符合上述条件且年龄在45岁(含)以下的另加0.5分,满分1.5分。须提供配备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涉及评分的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拟配备的工程主管身体健康,有3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持有工程类(空调暖通或电气或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得0.5分,符合上述条件且年龄在40岁(含)以下另加0.5分,满分1.5分。须提供配备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涉及评分的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1.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身体健康,有2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符合上述条件且年龄在45岁(含)以下的另加0.5分,满分1.5分。须提供配备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涉及评分的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拟配备的工程主管身体健康,有3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持有工程类(暖通或电气或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得0.5分,符合上述条件且年龄在40岁(含)以下另加0.5分,满分1.5分。须提供配备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涉及评分的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2 | 评分办法 | (2)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服务期内,协助并配合物业委托方获得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荣誉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奖牌证书或获奖文件、项目服务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关联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2)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服务期内,协助并配合物业委托方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奖项的,获得级的,每项得2分,最高4分;获得省级(自治区)的,每项得1分,最高2分,市级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最高1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奖项指:“卫生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等与物业服务相关荣誉奖项。(需要提供奖牌证书或获奖文件、项目服务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关联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4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联系方式:赖工0771-552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黄天懿 0771-2807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天懿
电 话: 0771-280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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