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古榆树村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07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古榆树村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852.820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2.820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GCGZX2023-007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古榆树村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古榆树村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852.8207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完工;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业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提供免缴纳证明);
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证书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7)外省企业另行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包含项目经理注册信息);
(8)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注:(上述部分证件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10:30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40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李杨
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 0431-81002668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完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提供免缴纳证明);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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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31-8240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系方式:李杨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电 话: 0431-81002668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