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项目安全用品采购询价单 |
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 询价单编号:SYJ-LGSWXM-20230510 询价日期:2023.05.10 询价部门:二分局物资设备科 联系人:蔡高磊 电子邮件:535035843@qq.com 电话:0371-55158619 项目联系人:何卫锋18408253091 |
询价综述 | |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水电11局二分局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项目项目安全用品采购项目,拟此询价单。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询价单上加盖供方公章。 3、购买方将在合格的供应商中以比价的方式确定本次采购标的供货商。 |
物资设备内容 | ||||||
商品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安全用品 | 详见明细清单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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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税 |
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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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须知 | ||||||
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材料的报价为送到二分局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项目施工现场(深圳市龙岗区)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仓储费、保险费及所有税费等)。请在报价单后附上技术参数、近期检测报告、品牌以及企业资质等。 2、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 5 月 17 日 17点之前。税率 %,采用一票制,发票种类:增值税 专用 发票。 3、设备交货时间: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4、投标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建筑行业标准各项性能指标要求 5、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收货标段留存一份)和《结算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并开具正规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电建融信、ABS供应链、银行承兑等现代金融工具形式进行支付。 6、技术标准: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现行标准,各项指标均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7、清单不能修改,只能填报价,如果有漏项不报,按所有报价供应商最高价修正。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附表格式,报价在空白处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至我方后不能随意修改。 8、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于2023年 5 月 17 日 17点之前上传到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