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41STC31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油大学(北京)后勤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01-03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二、评标标准”更正内容如下:
评分因素“投标报价”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分值
评标价=1-浮动百分比(例如:下浮1%,评标价为0.99)
投标报价:所有产品供货价格以产品官方指导价为基准(如部分产品无官方指导价,以该产品京东旗舰店最低价为基准)进行下浮为供方承诺价格,供方供货报价不得高于其价格承诺。
2、招标文件第五章01包、02包、03包采购需求及分项报价表中未列明具体规格型号的产品,投标人均应按照不低于市面中等品牌的品质以及产品常用规格进行自主报价,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所报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分项报价仅作为参考,投标报价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除此之外,需提供样品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一致的产品作为样品。
3、本项目01-03包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更正详见附件1。
4、如若中标,在后续供货过程中,采购人所需产品不限于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所列产品及规格,采购人将针对所需产品要求供应商进行单独报价,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此报价与供方承诺价格以及市场价进行对比。若所报价格高于供方承诺价格以及市场价,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终止合作。针对此项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如附件2所示。
5、本项目01-03包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更正为:以每个包 采购包年预算金额 为计算基数,按“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请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将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在2023年5月12日前发至liyaqi@sstc20.com邮箱,视为潜在投标人确认澄清文件全部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油大学(北京)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9733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李雅琪、杨俏、孔伟 010-62688236(购买标书、项目问询)、010-62688226(项目问询)、liyaqi@sstc20.com(项目问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琪
电 话: 010-6268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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