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采购编号:POWERCHINA-0103008- 230025
受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砂子,本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城),北接人民西路、南临青松路,东侧为在建住宅,西南侧为待建小学;总占地面积53170.7㎡,容积率不大于 2.2,建筑密度不小于 15% , 绿地率不小于 35% ,建筑限高不大于 50 米。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建设工程一批次总承包合同,建筑面积为 3.11 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量,仅用于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阎良荣观梧桐美地项目施工所用砂子。
3、采购数量:
3.1 本次招标炉渣主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河沙 | 中粗 | m3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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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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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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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报价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3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5月至工程结束(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荣观梧桐美地项目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4、报价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河沙 | 中粗 | m3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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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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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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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两次竞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收到询比价函并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5月16日17时00分前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请于2023年5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联系人:(电建设备物资集采平台客服经理王莉:13572886514)
5.逾期未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登陆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项 目 部: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阎良荣观.梧桐美地项目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联 系 人:崔宇豪
电 话:18709207163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米秦路15号
联 系 人:吴洁
电 话:18792468284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4069号
十三、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267403
十四、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