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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本级北海区第三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日期:2023-05-1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北海区第三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项目概况

北海区第三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SCQGHYWRJXDC-2023-01

项目名称:北海区第三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13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担北海区天津、河北、辽宁及山东等沿海省份河流、入海排污口、大气等入海污染源调查,开展海水、沉积物及海洋生物体污染物和入海污染源分析测试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合同通过验收后至2025年6月3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跟踪服务。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给予4%的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证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5月31日10时30分)。(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2)和(3)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5号        

联系方式:022-66133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 话:  022-23266688转802,15022085207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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