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及其历史纳污地表水体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W-ZB-2023011
项目名称: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及其历史纳污地表水体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030700
最高限价(元):29030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及其历史纳污地表水体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030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通过项目实施,摸清原新疆化肥厂地块周边地下水及历史纳污水体地表水污染状况,识别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污染风险,降低或消除因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保证地下水源饮用水安全和地下水环境状况的持续改善,完善地下水与地表水环境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乌鲁木齐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乌鲁木齐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若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特殊要求:具备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备凿井(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万科大都会8号楼9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南湖南路西三巷35号
联系方式:0991-4622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万科大都会8号楼908室
联系方式:0991-4646770、13999752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高峰
电 话:0991-4646770、13999752258
附件信息:
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及其历史纳污地表水体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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