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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5-0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2023ZB-HW008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供应品名

预算金额(万元)

1

水果、蔬菜、水产品

51

2

粮油、调味品、牛奶及乳制品、鸡蛋

30

3

畜禽肉类

5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发送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到nmgqrxg@163.com(发送2小时内未回复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将缴费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海东路交汇处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获取文件只采取网上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鲜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提交,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二、账户名称: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

账户号码:05526001040006317

联行行号:103191048519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张爱兵;0471-527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海东路交汇处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5室            

联系方式:丁佳;1308152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电 话:  18686081333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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