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6款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关于蒸汽价格调整
运营期间蒸汽单价调整的约定,投标报价单价应考虑投标有效期之内原料波动因素,蒸汽投运6个月内价格不予调整,六个月后,因市场生物质颗粒(质量与投标报价生物质颗粒标准一致)供应单价变动,变动10%以内,不予调整;超过10%,超过部分双方协商蒸汽单价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变动由双方对市场进行调研或参照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发布的报价(三个月内平均价)。蒸汽价格调整协议拟在正式供汽前完成签订。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白沙绿岛工业园内
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写字楼14楼1405房
联系人:刘娅、汪文霞
电话:0731-842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