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381]YYGC[CS]2023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变更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付款方式:按次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更正后采购文件内容:
付款方式:按次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发生费用*(1-供应商所承诺下浮率)计算结果进行结算
投标人须须知第25项第8款增加内容:本次磋商采购预算并非最终实际价格,仅为供应商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参考。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附有已填写完成的“下浮率承诺书”及其“下浮率明细表”,放置位置不限。在最后报价环节将“最后报价下浮率承诺书”及其“最后报价下浮率明细表”填写完成后合并成一个PDF上传至评标系统中,否则视为维持初始报价。
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应当填报具体金额,其金额应当为采购预算*(1-供应商所承诺的下浮率)。若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结果前后不一致时,以采购预算*(1-供应商承诺下浮率)计算结果为准。
供应商应当在“下浮率明细表”及“最后报价下浮率明细表”中将合同包号及名称、采购预算、初始报价或最后报价及所承诺的下浮率列明其中。供应商应在“下浮率承诺书”及“最后报价下浮率承诺书”中承诺,“所有维修、保养费用均按照不高于对应品牌4S店或技术服务站价格的80%*(1-供应商承诺下浮率)按实际发生量与采购人进行结算。采购人需求中未列举的维修及保养事项,同意采购人按照市场价*(1-供应商承诺下浮率)按实际发生量与采购人进行结算。如有违反,任何后果自行承担”,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
注:“下浮率承诺书”及其“下浮率明细表”、“最后报价下浮率承诺书”及其“最后报价下浮率明细表”必须按更正公告附件“承诺书”给定格式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 本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一及合同包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虎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建设西街311号
联系方式:1584671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207-16号(香山小区)4栋1层15号
联系方式:0451-8822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1-88222227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相关附件: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磋商文件(2023050505).pdf 资格承诺函.docx 承诺书.docx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