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工字钢采购询价单
供应商: 地 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 话: 传 真: | 询价单编号:20230505 询价日期:2023年5月5日 询价部门:二分局物资设备科 联 系 人:蔡高磊 电子邮件:535035843@qq.com 电 话:0371-55158619 项目联系人:王振平15039856278 | |||||||||||||||||||||||||||||||||||||||||||||||||||||||||||||||||||||||||||||||||||||||||||||||||||||||||||
询价综述 | ||||||||||||||||||||||||||||||||||||||||||||||||||||||||||||||||||||||||||||||||||||||||||||||||||||||||||||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水电十一局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工字钢采购事宜,拟此询价单。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询价单上加盖供方公章。 购买方将在合格的供应商中以比价的方式确定本次采购标的供货商。
3、技术要求: 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质量体系认证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资料等。满足《热轧型钢》(GB/T 706-2016)等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4、交货地点:水电十一局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水浪村)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按订单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预计供货周期为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 6、投标报价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各项性能指标要求,结算时以每批次到货接收数量为准。 7、质量要求与品牌要求:质量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询价人需要,实现本询价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品牌要求:鑫达、日照、鞍山宝得、唐山宏泰等同档次产品。 8、材料价款的结算:货到付款,结算周期为一个月。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收货标段留存一份。)和《验收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并开具正规发票。 9、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附表格式,报价在空白处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至我方后不能随意修改。 10、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于2023年5月10日17点截止上传到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报价税率为 13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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