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某单位2023-2024年度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某单位2023-2024年度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中恒莆招字[2023]0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5811/18559393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2373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0594-2555811/1855939388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恒莆招字[2023]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某单位2023-2024年度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莆田某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2)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书中的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工程竣工(年度最后一个项目)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及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随时到位;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经年检期内年检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变更记录须为证书上的记录),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若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职称上或者岗位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保险缴费证明)。
3)投标人不属于被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不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3年05月04日起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时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某单位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2373010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
电 话:0594-2555811
联系人:曾先生
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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