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郴州中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对砂石加工劳务进行招商的公告(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对砂石加工劳务进行招商的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846297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郴州中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仙区创新大楼15楼1508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86846297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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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对砂石加工劳务进行招商的公告(第二次)
需进行砂石加工处理,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郴州中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决定就砂石加工项目加工劳务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次招商,现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
(一)项目投资:约为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砂石加工处理。
(二)合作期限:5年。
(三)项目内容:本公司提供原材料(原砂石)到加工现场,合作方提供生产碎石及机制砂的所有必须设备,由合作方利用原材料(原砂石)进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产品。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进出场费、管理费及利润,具体合作方式后期双方商议。
- 项目模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项目由本公司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主导项目实施。
- 报名要求及政策
(一)独立法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能力;
(二)具备砂石料加工的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四)本项目意向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报名需准备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为报名的,需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人提供劳务资质,生产许可证。
(五)具备砂石料加工的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中选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9点00分至下午17点00分),有意向参与的合作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准备的材料送达给公告联系人。
(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0点00分,请有意向参与的合作方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包含报名需准备的响应资料、保证金凭证送达给公告联系人(逾期不受理)。
(三)选定方式: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前提下,由本公司组织项目考察组和相关专家按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前三名入围。之后组织考察组对前三名及其已建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进行最优合作方评定工作。
(四)中选后流程:确定最优合作方后,在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后投资意向金转为合作协议履约保证金。
-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郴州市苏园路6号创新创业大楼15楼
(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截止。
(三)联系方式:陈先生,18684629716;刘先生,15000782887。
(四)保证金缴纳账号:
名称:郴州中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9143 1003 MAC4 X7B5 27
单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仙区创新大楼15楼1508室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
银行账户:5064 0180 8087 9966 6
特此公告。
郴州中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附件:
郴州市苏仙区砂石加工处理合作方选择评分表
单位名称: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商务部分(40分 ) | 意向金到位 情况 (20分) | 合作方对招商文件及意向金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招商人。并承诺全面响应招商人发出的20万元意向金,意向金全部到位得20分,未到位或到位金额少于20万元不得分。 | |||||
综合包干单价(20分) | 综合单价报价最低的 得分 (×1.0) | 综合单价报价第二低的得分 (×0.8) | 综合单价报价第三低的得分 (×0.6) | 其他报价 得分 (×0.5) | |||
技术部分(60分 ) | 生产加工设备 (10分) | 提供石料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输送带、给料机、提升机、冲砂台等设备发票或租赁协议,提供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加工处理方案 (40分) | 好(×1.0) | 较好(×0.8) | 一般(×0.5) | 差(×0) | |||
砂石加工协议(10分) | 提供大于投资金额砂石加工协议2个以上 (×1.0) | 提供大于投资金额砂石加工协议 2个 (×0.8) | 提供大于投资金额砂石加工协议 1个 (×0.5) | 未提供工程满足投资金额砂石加工协议 (×0) | |||
合计 | |||||||
说明: 1.意向金到位情况:20万元,且在评选前资金全部到位。 2.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经出场费、管理费及利润等。 3.生产加工设备:提供石料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输送带、给料机、提升机、冲砂台等设备发票或租赁协议 4.工处理方案:合作单位须结合招商公告要求,针对加工部分定位,明确生产加工方案。 5.砂石加工协议:需提供近2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砂石料加工等合同。提供的有效合同或证明文件,如有造假,取消资格,并没收意向金。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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