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新民市、法库县及康平县气象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3-024
项目名称:沈阳市、新民市、法库县及康平县气象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预算金额:12.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康平气象观测站防雷系统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竣工,开工、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4包组(康平):(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种防雷)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共4个包组,本次招标内容为004包组(康平),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其他补充事宜”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详情拨打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如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气象局本级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7号
联系方式:王莹莹 024-23813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陈雪婷、王丽伟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婷、王丽伟
电 话: 024-22853199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