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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在高安市中心城区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引入

   日期:2023-04-26    
核心提示:  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

  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安市中心城区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安市中心城区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

项目编号:盛立-GA2023-04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芳

项目联系电话:187795803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高安市碧落路2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鑫(13707051718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芳(1877958032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栋16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对高安市中心城区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进行公开引入。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参加遴选。

(一)项目编号:盛立-GA2023-0402

(二)引入内容: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便群众出行,经高安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市中心城区继续引入共享电单车企业,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引入符合要求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对达标企业平均分配4000辆车辆投放份额(备注:在实施运营过程中,如有企业因自身原因退出或违反高安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被清退,可补入达标企业)。

(三)应选方式:应选企业必须满足引入文件资格要求。

(四)应选企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应选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企业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引入活动。

3.应选企业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引入活动。

4.引入单位有证据证明有关企业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引入活动。

5.其他资格条件:提供共享电单车车辆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应选。

(五)引入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应选者,请于2023 年4 月26 日至2023 年4 月28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及运营方案和管理方案加盖公章发送至651048587@qq.com邮箱。资料齐全者,引入相关文件将通过邮箱回复提供。

5.2所需提供材料:

应选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开标前二个年度2021、2022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④应选企业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截图、应选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应选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凭证;

⑥应选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应选企业提供共享电单车车辆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⑧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放时间、地点、计费标准和车辆站点样式、点对点还车演示等);

⑨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以及用户资金管理、信息安全及用户隐私保护、车辆报废回收制度等。

(六)应选文件的递交及共享电单车评测时间及地点

6.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6日上午900分,应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应选文件。应选会议地点为高安市瑞州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栋1601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引入文件要求密封的应选文件,引入单位将予以拒收。

6.3共享单车评测演示时间同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演示地点以补充通知形式通知各应选人。

(七)引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引入公告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高安市网(www.gaoan.gov.cn)发布。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活动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引入单位: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高安市碧落路218号

联 系 人:兰鑫

联系电话:13707051718

第三方中介机构: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栋1601号

联 系 人:邓芳

联系电话:18779580329

2023年4月26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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