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函
一、 我公司承接的卢旺达基加利市玛兹地区棚户区市政综合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买方”),拟采购1台强制式混凝土搅拌设备。如贵公司对本公开询比价函所述内容感兴趣,请按要求编写报价文件,于2023年04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同时在线报价。
二、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和文件:
1、 报价一览表;
注:按照本公开询比价函的报价一览表填写,盖公司鲜章。
2、 设备技术参数表和详细配置表;
3、 随机赠送配件和工具清单;
注:如无赠送配件和工具,报价人应在报价中注明。
4、 备件数量和单价清单;
注:应注明备件更换的时间或运行条件。
5、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
注:提供设备在买方所在国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试运行、使用和维修等,并单独提供有偿服务的报价清单。
6、 与本次询价同型号设备的销售业绩;
注:以近五年的国外销售业绩为主要参考依据。
7、 设备图片。
三、 报价人应为强制式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制造商,近五年至少一份混凝土搅拌设备海外供货业绩。
四、 报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用以支撑报价文件,任何伪造和篡改文件并最终影响成交供应商的选择的行为,买方保留对报价人索赔和法律诉讼的权利。
五、 本次公开询比价要求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最优报价。报价货币单位为“万元人民币”,单价应包含设备的出厂价、13%增值税及其他税费、抵达买方指定国内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和装卸费、出口商检费、保险费和包装防腐费等费用。报价的有效期至少为报价截止日起60个日历日。
六、 设备在天津港或其他国内主要的国际货运港口交货。本次公开询比价的交货期要求越短越好。
七、 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付款方式或直接响应买方要求:设备全部抵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无误并按买方要求提供一次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买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后40个日历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5%;在质保期结束且买卖双方无任何质量纠纷后30个日历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八、 对各报价的评审按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体制完成,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性能、设备质量、设备价格、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择优录用。
九、 报价人的设备应做必要的防腐包装处理,能适应长途海运的要求。
联系单位: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23层2312室
邮政编码:300384
联 系 人:苏峰
联系电话:022-58569127
传 真:022-58569134
电子信箱:ssjsbwzb@163.com
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