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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综合保税区C-05仓储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日期:2023-04-19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综合保税区C-05仓储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室外配套(招标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综合保税区C-05仓储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室外配套(招标项目编号:BTJY03GCGK2023111),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以喀兵经发[20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喀什分区高盛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综合保税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室外地面硬化、路灯、给排水等设施及基础配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3GCGK2023111-01-01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综合保税区C-05仓储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本项目室外地面硬化、路灯、给排水等设施及基础配套,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90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5.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不得在“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7)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8)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9)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0)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等;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等;13)没有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不予认可;(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8日 21:18:42至2023年04月24日 00:00:00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网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上传,不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随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方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4: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一室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1.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交易平台已更新,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喀什分区高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鸿智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B座1901室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A座5层创新空间工业区77号 联 系 人:刘宇联 系 人:周梦娇 电 话:18699819266电 话:1809991414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编辑:ggzy.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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