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柴油一批,本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WYTLSG-2标段一项目部:起讫里程DK28+359.04~DK53+939.26(DK33+566.58=DK35+300,短链1733.42m),标段长度23.847km。自平莱特大桥潍方台台尾至上埠村大桥烟方台台尾,管段内重点工程为平莱特大桥(60+100+60)m连续梁、(73+128+73)m连续梁。其中:
1)桥梁20.954km/6座,框架桥9.9m/1座,占线路总长的87.87%。
2)路基2.89km/6段,占线路总长的12.13%。
3)梁场1座,预制、架设641榀箱梁。
4)管段内的无砟轨道23.847铺轨公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须为中石化、中石油、延长等品牌 。
1.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书 ”。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柴油”,经营方式包含“批发”或“零售 ”。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销售证明)。
2、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报价人应具有柴油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2020年4月至今)的柴油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贰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总金额需明细可辨)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代理商和其所代理的企业(或销售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获得同一企业(或销售公司)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采购报价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190 | 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 | 项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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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 | 0# | 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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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油 | 0# | 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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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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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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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开招标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公开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询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中标人确定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1、交货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根据买方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完成交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另行约定,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2、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潍烟铁路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以买方、卖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4、质量要求:柴油的质量必须符合GB 19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对中标人柴油供应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4.1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应为中石油、中石化所产 油品,并须提供每车次生产厂家的油品证明,不接受地炼油品。
4.2柴油的化学成分和物理力学性质应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的规定。满足《GB252-2015普通柴油标准》。
5、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因现场未设立油库,直接给现场设备加油,每次送油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供应商需保证每天可提供至少1台加油车。数量以供应商提供加油车,每车次进场后过磅,并随车携带每批次柴油质量证明文件,每次加油由招标人派加油人员现场监督并按升计量,根据质量文件中的密度计算重量。加油结束后车辆停放在招标人指定场地,该车油使用完毕后对车辆过磅。每批次加油重量合计与重车和空车过磅净重取数量小的为结算数量。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招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建集中采 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 PDF 版本扫描件)。
3.逾期未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 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登录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登陆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项 目 部:潍烟铁路项目部
地 址: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潍烟铁路项目部
联 系 人:陈军
电 话:18284678880
采 购 人: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西 50 米融创写字楼 13 楼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郝鹏远
电 话:13658815422
电子邮箱:915249211@qq.com
十三、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267403
十四、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 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
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