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器官移植重症监护室改造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器官移植重症监护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ZDY 2023 004 Q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1506159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先生 181506159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0595-280657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江苏前沿医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东鹏净化空调有限公司、上海上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器官移植重症监护室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45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造价450000元,主要内容包括暖通改造,装饰设计基本保持原有地面、顶面、墙面、门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18960469866。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注: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04月18日17:00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0615991,传真:/
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fzdyzj0595@163.com
电话:18960469866,传真:0595-28065766
联系人:小林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