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LXDD202304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5659937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陀市村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警官15659937139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须知:
(一)定标方式:请贵公司根据我单位拟制的采购需求进行投标响应,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式:密封投标;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单位送达或邮寄书面密封的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文件接收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200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五)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投标明细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投标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的;
3、投标方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7、投标文件交付或邮寄收到未密封,或者破损的。
(八)确定中标人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价格低者优先确定中标人。
经综合分析、比较,以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次低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第三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提供A型LED智能发电分体路灯灯杆(高度3.5米)报价更低者排序在前;A型LED智能发电分体路灯灯杆(高度3.5米)报价亦相同的,提供更长保修年限者排序在前;提供保修年限亦相同的,综合对比技术参数,以提供技术参数更优者排序在前。
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本招标采购方式及投标须知的所有内容。
(十)现场踏查时间:2023年04月18日9:30-11:30(北京时间)。
(十一)踏查地点和要求: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200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踏查人需提前一天联系确认,本踏查非必须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踏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200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电话:19906922330
联系人:林警官
(十三)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人:赵警官 监督电话:18305903992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2023年04月12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33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