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污泥环保转运、处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notCont":"
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污泥环保转运、处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n(招标编号:
TY2023WB-GK11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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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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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
污泥环保转运、处置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n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n本项目共3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n\n包件一: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机务段污泥环保转运、处置业务外包项目\n包件编号:TY2023WB-GK118-1\n
\n\n\n\n序号\n | \n\n业务外包名称\n | \n\n业务外包工作内容\n | \n\n规格型号(如需)\n | \n\n计量单位\n | \n\n数量\n | \n\n备注\n | \n
\n\n\n1\n | \n\n哈密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n | \n\n吨\n | \n\n200\n | \n\n\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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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准入条件:\n
1.投标人必须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范围应符合投标项目的要求,具备收集、贮存、处置HW08(900-210-08)类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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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包污泥环保转运企业必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跨省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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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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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包企业承担过同类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信誉服务评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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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包企业近5年内无环保及行政处罚,无不良信誉问题。
\n\n包件二: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机务段污泥环保转运、处置业务外包项目\n包件编号:TY2023WB-GK118-2\n
\n\n\n\n序号\n | \n\n业务外包名称\n | \n\n业务外包工作内容\n | \n\n规格型号(如需)\n | \n\n计量单位\n | \n\n数量\n | \n\n备注\n | \n
\n\n\n1\n | \n\n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n | \n\n吨\n | \n\n550\n | \n\n\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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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准入条件:\n
1.投标人必须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范围应符合投标项目的要求,具备收集、贮存、处置HW08(900-210-08)类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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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包污泥环保转运企业必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跨省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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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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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包企业承担过同类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信誉服务评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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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包企业近5年内无环保及行政处罚,无不良信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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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巴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利用的函》文件要求,“自治州境内有该类危险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设施和处置能力的单位,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就近送该集中处置设施予以收集、处置”。投标单位需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有HW08(900-210-08)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
\n\n包件三: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污泥环保转运、处置业务外包项目\n包件编号:TY2023WB-GK118-3\n
\n\n\n\n序号\n | \n\n业务外包名称\n | \n\n业务外包工作内容\n | \n\n规格型号(如需)\n | \n\n计量单位\n | \n\n数量\n | \n\n备注\n | \n
\n\n\n1\n | \n\n乌西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乌西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n | \n\n吨\n | \n\n400\n | \n\n\n | \n
\n\n\n2\n | \n\n准东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准东污泥环保转运、处置\n | \n\n\n | \n\n吨\n | \n\n200\n | \n\n\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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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准入条件:\n
1.投标人必须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范围应符合投标项目的要求,具备收集、贮存、处置HW08(900-210-08)类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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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包污泥环保转运企业必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跨省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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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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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包企业承担过同类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信誉服务评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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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包企业近5年内无环保及行政处罚,无不良信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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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获取
\n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6日18:00止。\n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n
四、投标文件递交
\n4.1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如参加开标会议,参会人员的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n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n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n本项目定于
2023年5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n
六、联系方式
\n采购人: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务部\n邮政编码:830011\n项目联系人:宋大伟\n电 话: 0991-7958133\n\n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柯淏\n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13室\n电话:0991-7876198\n单位: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n\n七、公告媒体\n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n\n日期:
2023年4月11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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