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两校区部分电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023008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两校区部分电梯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两校区部分电梯进行改造,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共计6台电梯;二标段共计5台电梯,需分批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乘客电梯)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人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请人须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手写签名)及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8日 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报名时必须注明本次报名的标段。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申请人完全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要求。
(二)资审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或未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或未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资格审查文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资格审查文件应单独装订,份数为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再受理,将被认为已自动放弃。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开标顺序及评标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开标、评标、中标的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按评标顺序,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后续标段评标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后续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四)其他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如确需踏勘现场,须向建设方申请,并遵守学校防控管理规定,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
联系方式:袁老师025-52119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方式:李杨025-83286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 025-521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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