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350182]YCXM[GK]202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 高雅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0531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郑和中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谢沆158800161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辉、高雅莲0591-830531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17办公、18办公、19办公、20办公、21办公、22办公、23办公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2]YCXM[GK]2023001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公开征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4月27 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YCXM[GK]2023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包1:
预算金额:4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元
响应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服务期 | 本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最高限制单价 | 预算总金额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响应保证金 |
---|---|---|---|---|---|---|---|---|---|
1 | 1-1 | 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否 | 25家 | 2(年) | 本框架协议公开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五)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等”规定的付费标准即为最高限制单价。 | 4000000元 | 负责长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征集文件、施工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结算的审核和评审中心委托的其他业务,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 0 |
框架协议的期限:2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征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征集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征集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若此项规定与征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 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征集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和方式:征集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可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在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应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或者通过邮箱登记报名,电子信箱:197929829@qq.com(将所要获取的公开征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发送),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
5.1响应文件的提交
5.1.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5.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 日09:00(北京时间)
5.1.3提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开标室5。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征集文件载明的提交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响应文件的开启
5.2.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5.2.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7 日09:00
5.2.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征集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地址: 郑和中路25号
联系方法:兰谢沆 15880016193
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17办公、18办公、19办公、20办公、21办公、22办公、23办公
联系方法:张辉 高雅莲0591-83053161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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