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3-2025年存量房核价更新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30WY2CG18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3-2025年存量房核价更新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3-2025年存量房核价更新维护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存量房课税基准价评估成果更新维护服务以及其他咨询服务(包括出具按照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正式出具房地产、土地价值评估报告、对自建房用地出具简易土地价值结果书、对纳税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出具检查意见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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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周期共3年,2023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合同一年签订一次。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价,评价达标的(评价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注: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4)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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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备案证明(等级为一级)。(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1栋2楼2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或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fsweiyuan@163.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1.1获取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底单复印件;
1.2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点击下载);
1.3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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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西路31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 0757-86282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0757-8623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0757-86230148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