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基地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BTJY07GCGK2023043),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纪律检查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6团
3.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842.3㎡。建筑面积为2490㎡,其中建筑物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主楼,建筑面积2430㎡,配套设施包括用地范围内的门卫室,建筑面积60㎡,其余包含围墙及大门、室外管网、变压器、化粪池、绿化、硬化及停车场位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证书。4、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证书。6、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或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7、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为必备资质。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12、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05日 00:00:00至2023年04月10日 23:59:00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1:00:00
2.开标地点: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 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