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四十一团花卉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BTJY03GCGK2023102),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农业农村局以师市农发〔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创融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一团九连
3.工程规模:新型日光温室24座,尺寸规格:12m×170m;新型高温拱棚26座,其中,规格24m×80m,22座,20m×80m,4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 (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和智能农业管理(或农业园艺服务或与农业及辅助性活动等服务)的经营范围的农业科技企业。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农业科技企业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可证明企业财务能力的证明文件;对于资证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其起证时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备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协议书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 4、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10)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5)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5、因系统模块字数限制,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02日 00:00:00至2023年04月07日 00:00:01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2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2日 14: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市民之家——唐王城南路与滨河大道十字路口交汇处,如意花园小区南侧)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方式
注:交易平台已更新,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