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东操场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东操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3-JL10-G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女士、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7251132/0773-72511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女士、林先生 办公电话:0773-7251132/0773-7251199 项目监督人:刘女士 办公电话:0773-72511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东操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JL10-G1002)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特征:广州东操场改造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 、室外电气)。 2.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人民币4,339,602.34元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2.5招标范围:对广州东操场进行改造,包括跑道、排水沟、沙池、足球场的改建,路缘石及安装部分等项目的建设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法律经营;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10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中无较大数额罚款【招标人或评委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11承诺遵守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3.1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14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3.1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1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及本单位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5.投标申请报名5.1获取时间:2023年3月 31日至2023年4月6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tygbccg05@163.com),邮件主题按“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同时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招标单位(具体地址邮件通知,不接受到付快件)。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5.3.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5.3.3《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详见附件);5.3.4保密承诺书原件;5.3.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3.6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5.3.7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5.3.8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施工图纸须现场领取,领取地点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3、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3月 31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进行报名登记。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7.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媒介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9.联系方式联 系 人:莫女士、林先生办公电话:0773-7251132/0773-7251199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项目监督人:刘女士办公电话:0773-725117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33.960234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