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岫岩县35.58MW地面分布式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岫岩汇能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6。
2.2 项目名称:中核岫岩县35.58MW地面分布式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中核岫岩县35.58MW地面分布式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是由岫岩汇能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容量为35.58MW。计划利用已建成的农业大棚用地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固定支架安装。逆变器采用支架固定于光伏支架适当位置。本期工程推荐采用550Wp高效单晶硅电池组件,逆变器采用组串式。交流侧容量为35.58MW,直流侧约39.747 MWp。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
2.4 招标范围
中核岫岩县35.58MW地面分布式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除组件、逆变器、箱变、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外的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共计7个项目)相关的所有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除甲供)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并网柜、电缆等)、运输(含二次倒运)、卸货、保管和管理、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以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所有工程施工与准备工作,包含临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全部设备(包含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设备安装、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电缆桥架等必要改造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仅限于组件、支架、变压器、逆变器等、电气一、二次系统、升压站整体调试、变电站监控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检测、通讯等);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分布式光伏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消缺、性能试验(含电力质监站验收、技术监督、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消防等各项专项验收)、生产移交;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完成本工程7个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申请报批(接入系统可研、电能质量评估、消纳分析如需要)、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接入系统(含接网工程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意见提及的全部扩建改造工作)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及竣工投产。确保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征地(含征地费用)和电力接入批复工作。
(3)本工程7个项目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安全设施、消防和防雷等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续。
(4)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级政府、电网公司及大棚产权所有单位的协调、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大棚修缮及重建、各种因素阻工、并网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并网点停送电操作、返送电操作、并网协调及费用支出等。
(5)档案资料:本工程7个项目的所有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达到招标人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
(6)本工程7个项目的临建设施、安全措施及标识、四通一平、临时电源及电场常用备用电源、施工中需要申报审批的项目及检验服务配合项目等内容由投标人负责,所需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
(7)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共计7个项目)的土地征租及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发包人签订征租地协议,征租地协议中土地使用年限满足光伏场区设计使用寿命年限,土地年租赁价格不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综合地价标准,征租地协议中的土地款项由发包人支付,投标人负责项目的对外协调、地企关系维护。
(8)详细范围详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注:已建道路使用、损坏及修复、协调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
2.6 计划工期:2023年4月30日进场,2023年6月30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总工期:62天。具体进度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具有2个总装机容量分别为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不能以送出线路代替),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分别为50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2个总容量分别为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152108169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靳国玉
电话:010-53105823
电子邮件:chinabrr03@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次招标最终合同生效时间以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