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蜜湖地下空间规划BIM咨询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蜜湖地下空间规划BIM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85230-8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0755-83785230-835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3年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集中采购)
*项目名称 | 香蜜湖地下空间规划BIM咨询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00万元 | ||||
项目背景 | 2021年12月,《深圳市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21﹞103号)文件发布,要求促进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得BIM技术应用,提高项目管理效能,提高行业BIM应用能力。并要求开展BIM技术的深度应用,各区推进辖区内新建和既有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开展多场景智能化应用。 香蜜湖片区的规划设计工作受到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城市设计研究成果可落地,加强各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实现区内每个项目都符合“好用、好管、好建、好看”的目标,深圳市福田区已于2020年11月启动面向实施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亟需针对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建设进行详细规划研究及展示。 在高开发强度的背景下,同时存在大量的地下市政设施、地下道路系统、轨道交通设施及人行通道系统等地下空间设施。各类地下设施平面、竖向空间布局如何相互协调和精细安排,交通设施、市政系统与地下空间如何协同,对于片区立体空间一体化开发构想的实现至为重要。 为了响应深圳市政策号召,同时在高强度、高复杂度、高集成度的城市新金融中心,构筑“复合、集约、高效”的公共立体底盘,保证地上地下一体化的高品质立体开发,以及满足后续运行需求,如何通过地下空间规划BIM模型及规划阶段BIM应用,建立一套三维可视化规划成果展示系统,满足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各专项规划的协同设计、汇报展示、数据管理需求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 ||||||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无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近三年内(即从2020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备注:因机构改革,原城乡规划质证书颁发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投标人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部官网>办事大厅>单位资质查询>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查询结果为准,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 ||||||
需求内容 | *1、报价要求 (1)投标 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中标价格包含企业利润、税额、专家评审费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2)投标单位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3)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中的某项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而导致不能正常履约或可能响应项目质量事,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有权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进行废标处理。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期支付合同款。 首期款:自双方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内,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30%的项目进度款; 二期款:完成中期成果后,中标人提出第二期款项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50%的项目进度款; 尾款: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后,中标人提出尾款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一次性付清20%的余款。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业务会对中标人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 ||||||
具体技术要求 | 1、总体要求 (一)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项目成果应做到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深圳实际情况,便于理解且具有可操作性。 2、工作依据 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主要领导重要指示,为确保香蜜湖片区城市设计研究成果可落地,为香蜜湖片区高标准、高质量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017年11月21日,伟中书记主持召开香蜜湖片区规划建设现场调研会(深会纪[2017]33号),会议提出将片区建设成为深圳核心功能区规划建设的新标杆,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引擎; 2020年9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香蜜湖片区城市设计研究》。 2021年1月28日,福田区领导主持召开香蜜湖片区建设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牵头开展工程层面的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规划设计。 3、工程范围 红荔西路、香蜜湖路、香梅路、深南大道围合的区域及湖区西南角共计约1平方公里区域的地下空间约100万平方米。 实施衔接范围:为实现香蜜湖片区的一体化、高品质营造,需对详细规划范围相邻片区的公共空间、市政系统、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做出系统性的衔接。 4、工作内容 (一)规划阶段模型构建
(二)信息展示
5、成果要求 1)提交区域内倾斜摄影模型(.osgb)、地下空间专项规划BIM模型[revit格式(rvt)或bently(dgn)或sz-ifc等常用BIM格式]; 2)按招标人要求将成果接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三维会商系统。 6、人员安排 (一)中标单位有多年地下空间规划设计,BIM技术应用及咨询经验,了解和熟悉深圳及香蜜湖片区相关规划及现状情况。 (二)投标方需安排至少5名专职人员参与本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BIM技术岗位能力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的BIM技术服务类项目负责人经验。 (四)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服务期内,投标方不能更换负责人。 | ||||||
商务需求 | 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2021年12月,《深圳市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21﹞103号)文件发布,要求促进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得BIM技术应用,提高项目管理效能,提高行业BIM应用能力。并要求开展BIM技术的深度应用,各区推进辖区内新建和既有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开展多场景智能化应用。 香蜜湖片区的规划设计工作受到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城市设计研究成果可落地,加强各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实现区内每个项目都符合“好用、好管、好建、好看”的目标,深圳市福田区已于2020年11月启动面向实施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亟需针对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建设进行详细规划研究及展示。 在高开发强度的背景下,同时存在大量的地下市政设施、地下道路系统、轨道交通设施及人行通道系统等地下空间设施。各类地下设施平面、竖向空间布局如何相互协调和精细安排,交通设施、市政系统与地下空间如何协同,对于片区立体空间一体化开发构想的实现至为重要。 为了响应深圳市政策号召,同时在高强度、高复杂度、高集成度的城市新金融中心,构筑“复合、集约、高效”的公共立体底盘,保证地上地下一体化的高品质立体开发,以及满足后续运行需求,如何通过地下空间规划BIM模型及规划阶段BIM应用,建立一套三维可视化规划成果展示系统,满足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各专项规划的协同设计、汇报展示、数据管理需求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基于业主方在香蜜湖片区规划阶段的协同管理需求,通过地下空间规划BIM模型及规划阶段BIM应用,建立一套三维可视化规划成果展示系统,满足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各专项规划的协同设计、汇报展示、数据管理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 (1)提供地下空间BIM模型及数据集; (2)提供基于BIM的服务业主方规划设计管理的地下空间三维可视化应用成果,能全面展示香蜜湖片区地下空间的空间全貌和细节,打造BIM可视化场景; (3)可视化动态交互:用户可通过BIM可视化场景进行交互,增强用户体验,更好地辅助业务管理; (4)BIM资产构建:建立一套香蜜湖片区的地下空间规划设计阶段BIM数据资产。 2、项目采购范围 (1)服务名称 《香蜜湖地下空间规划BIM咨询服务》 (2)服务地点 深圳市。 3、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4、 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5、 技术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 6、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 ||||||
其他要求 |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评标信息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 | 25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对项目的理解 | 7 | 评审内容:对项目的背景、现状是否了解,对项目目标、任务是否理解。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本项满分7分。优:7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8 | 评审内容:项目重点、难点问题是否清晰明确,是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应对措施;相关的思路、措施与建议是否合理、有针对性。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本项满分8分。优:8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5 | 评审内容:项目完成时间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是否提供质量保障措施,确保质量控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本项满分5分。优:5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3 | 评审内容:在项目完成后,是否继续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本项满分3分。 优:3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
5 | 违约承诺 | 2 | 评审内容:在项目组成员、工作时间、完成质量、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违反约定的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本项满分2分。 优:2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 | 60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3 | (1)投标人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注:要求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资质证书有效期说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 ||||
2 | 投标人同类BIM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情况 | 20 | 1.评审标准: 近5年(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类似BIM技术服务或咨询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可得20分。 注:类似BIM技术服务项目指在合同中包含“BIM技术”、“BIM咨询”关键字的项目,否则不得分。 2.证明文件: 备注:类似BIM技术服务或咨询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清晰扫描件。 | ||||
3 | 投标人同类BIM技术服务项目获奖情况 | 10 | 1.评审标准: 近5年(2018年7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工程BIM技术服务项目获得或行业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获奖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10分。 注:同类工程BIM服务项目获奖指在获奖证书中包含“BIM技术 ”、“BIM应用”、“BIM咨询”关键字,否则不得分。 2.证明文件: 同类项目获奖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23 | 1.评审标准: 根据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工作年限与技能资格情况和其参与的同类BIM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评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工作年限与技能资格情况: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工作年限在10年及以上;3)BIM技术岗位能力证书。以上三项全满足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同类BIM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8年(2015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者BIM专项负责人参与的同类BIM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可得20分。 以上两项累计加分。 注:同类BIM技术服务项目指在合同中包含“BIM技术”、“BIM咨询”、“BIM应用”关键字的项目。 该项得分项目与“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的得分项目不重复计分。 2.证明文件: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技术岗位能力证书、毕业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必须是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清晰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 ||||
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4 | 1.评审标准: 包含不少于5人的项目主要BIM技术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拟派项目主要人员须包含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至少通过一级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4分。 2.证明文件: 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是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不提供不得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 3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2 |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 2 |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
注: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其他要求栏目仅适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采购中心。根据采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公示的,应同时向采购中心提交公示的证明材料。
3、采购单位以上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