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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系统等保测评及密评工作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3-2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系统等保测评及密评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系统等保测评及密评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1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系统等保测评及密评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及密评工作;完成宁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及密评工作。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 [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核工作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3.4投标人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5投标人须在密码管理局2021年6月11日最新公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中,提供在密码管理局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截图加盖公章;3.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至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237871253@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李渊 0951-2967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丁莎莎 0951-5100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电 话:  0951-5100385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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