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园书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L[2023]-闽(招)DT003号
项目名称:大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园书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6.228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28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5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 年3月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FJHL[2023]-闽(招)DT003号
(被邀请企业):
福建省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田县龙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磐岩(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园书屋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大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园书屋建设项目,总造价162281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装饰工程专业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园书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228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 年3月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 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大田县工商银行
开户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分公司
帐号:1404046609003004165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6号1-3层。
联系电话:0598-8722301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答疑事项,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分公司 ,
地址:大田县建山路6号,
电话:13950912019 ,
联系人:涂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田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
电话:13605997613,
联系人: 小陈 。
监督部门: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电话:0598-822853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大田县建山路6号
联系方式:涂先生、13950912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南路50-46号
联系方式:小陈、13605997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360599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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