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资质等级 |
总承包工程资质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已签署的单项目合同金额*.*亿元以上的住宅总承包工程业绩至少*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封皮、签署日期页、完工证明、合同金额及范围页等,如提供的材料未能显示签署日期、合同内容及金额的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业绩数量作为资格审查评分项,如有更多,可以提供,并作为打分项依据。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纳税人资格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
安全要求 |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必选项) |
a).资格预审及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b).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c).提供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时间内。d)红黄牌要求: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起始时间,合同签约为截止时间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在项目所在地住建局无红牌警示记录(招投标过程中阶段性查询,如有红牌警示记录将取消投标参与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