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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电建水电十六局厦门新机场项目部厦门新机场项目空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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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编号:POWERCHINA-0116-230***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空调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水电十六局厦门新机场项目部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招标机构: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

·(福建厦门)

 

 


 

询比价文件

项目编号:                

一、询比价条件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因需,计划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壹批空调(包括13台柜式空调和48台挂式空调),采购的设备资金使用项目工程款,确保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能效

等级

单位

数量

备注-1

备注-2

1

柜机(3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4

普票

推荐工程机

2

柜机(3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9

专票

推荐工程机

3

挂机(1.5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35

普票

推荐工程机

4

挂机(1.5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13

专票

推荐工程机

5

铜管

 

 

 

普票

辅材-1

6

其他(若有)

 

 

 

 

普票

辅材-2

7

已安装空调架

 

 

 

 

 

 

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及所需工料工具的全部费用、手续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票/普票,税率13%)等在设备装运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安装全过程的安全责任。

(2)报价方可根据经销的品牌报价;也可另推荐不超过两种其他品牌同功率同等效的(如海尔、奥克斯等)并予以报价,供买方进行比价。

(3)交货地点: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或提供最短供货周期。

2.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等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改进完善、重做、减少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等责任。

(2)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义务向买方提供进度、质量监督、必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等资料。

(3)在卖方将“设备”按合同要求交付买方使用后,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认为“设备”必须改进以更适应项目部使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改进服务(如产生费用,费用由买方承担)。

(4)在本设备制造阶段,卖方对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的变更或修改,必须取得买方的书面批准。任何设计变更或修改,应满足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规定、规程和规范。

(5)卖方在制造过程中出现异常、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买方报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都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报价人应具有招标产品的供货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与招标产品相类似业绩销售,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报价人。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

6.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7.报价人必须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通过电建股份公司或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电建股份公司、电建水电十六局或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询价的合格报价人可自北京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4日17:00期间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报价。询价文件为中文电子版,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0元。

五、报价

报价文件于2023年3月27日10:00点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传。报价文件(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压缩后上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和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询价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公开询比价。

2.报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不承担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由采购机构组织内部开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姚工(13368371714)

采购机构: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环嶝南路双沪里498号(厦门豪裕隆海景酒店)电建航空港

联系人:姚工(13368371714)    

九、监督机构

投诉部门: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投诉电话:0591-83928230

 

 

2023年3月23日


采购询比价报价函

询价单编号:                

报价人: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因需,拟采购壹批空调(包括13台柜式空调和48台挂式空调),为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以公开询比价办理采购,请贵公司根据要求报价,并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务必保证报价的准确性。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能效

等级

单位

数量

备注-1

备注-2

1

柜机(3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4

普票

推荐工程机

2

柜机(3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9

专票

推荐工程机

3

挂机(1.5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35

普票

推荐工程机

4

挂机(1.5匹变频冷暖)

美的、格力、海信

3级

13

专票

推荐工程机

5

铜管

 

 

 

普票

辅材-1

6

其他

 

 

 

 

普票

辅材-2

二、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价公告。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货到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票/普票。买方在收到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总额的95%货款以电汇转账或使用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方式)等非现金方式(买方贴息)给卖方,剩余的5%为本次服务保证金。

3.服务保证金付款:服务保证期一年,期满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4.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四、计量方法及验收:

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3.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五、包装要求

1.所有货物包装按出口水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设备包装以厂家出口标准包装为准。

2.由于包装不当所发生的损失和采用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和损坏等,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卖方应在物件包装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晰地标刷件号、重量、“切勿受潮”“小心触电”“禁止溜放”“请勿倒置”等字样或标志以示警示,标志必要的起吊点和重心位置等。因警示标志不明而导致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六、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报价人根据市场价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固定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包含了全套的货物以及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买方提供货物至交货地点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指导安装、调试费、材料费、售后服务、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13%)、培训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并考虑了及厦门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

2.若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3.报价人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4.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有效期90天。

5.本次接受选择报价,也可对多种品牌空调进行报价。

6.所有同品牌空调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7.对于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8.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主要功能等内容;
(2)供货设备质量满足设计和及相关行业标准;

(3)提供设备的质保期,整机保修时间,主要零部件保修时间,压缩机保修时间;

(4)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5)随机备品备件及工具清单。

八、到货时间:

1.到货时间:发送成交通知书后5个自然日内。

九、报价时间:

本次采用电建集采平台进行询价,该报价单作为后续合同谈判的主要依据,上述报价资料请在2023年 3月27日北京时间10:00时前将报价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扫描件报价单金额一致(注:系统在线填报是以万元为单位,金额不一致将予废标),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环嶝南路双沪里498号(厦门豪裕隆海景酒店)电建航空港

联 系 人:姚工(13368371714)

 

                                

 2023年3月23日

项目编号:FZCLJC-2021-CB-08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空调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月     日


1.投标书(格式)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询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投标设备品牌为       ,交货地点为,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报两种或两种以上品牌的,可增加本条款的内容。)

2.我方承诺在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无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4.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4.2 我方承诺按照询比价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们理解并接受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我们的投标报价,同时也理解并接受你单位没有对落标单位给予解释的义务和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月   日


2.投标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复印

 


 

3.报价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位

不含税

交货单价

(元)

税率

税额

(元)

含税

交货单价

(元)

含税

交货总价

(元)

供货

时间

备注

1

 

 

 

 

 

 

 

 

 

 

 

 

2

 

 

 

 

 

 

 

 

 

 

 

 

3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

 

 

 

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及所需工料工具的全部费用、手续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票/普票,税率13%)等在设备装运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过程的安全责任。

 

交货时间:

 

付款方式: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详细参数指标说明(参数表)

 

 

 

5.设备供货范围及照片

 

 

 

随机免费赠送配件、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产地

1

 

 

 

 

 

 

 

2

 

 

 

 

 

 

 

3

 

 

 

 

 

 

 

...

 

 

 

 

 

 

 

 

 

 

 

 

 

 

 

 

推荐采购易损配件清单(此项必填)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产地

1

 

 

 

 

 

 

 

2

 

 

 

 

 

 

 

3

 

 

 

 

 

 

 

...

 

 

 

 

 

 

 

 

 

 

 

 

 

 

 

 

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撰写)

 


附件  购销合同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空调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甲方: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乙方: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空调购销合同

数据编码:************

合同编号:HKG-XMXJC-SB-2023-00*

招标编号:************

甲方: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买方”)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

邮编:361103

联系人: XXX(手机:XXX   QQ:      微信:    )

乙方:         (以下简称“卖方”)

地址:

联系人:  XXX(手机:XXX   QQ:      微信:    )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落实卖方后填写, 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本合同所列货物用于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使用,卖方承诺提供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下列货物供买方完成项目。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与价款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位

不含税

交货单价

(元)

税率

含税

交货单价

(元)

不含税

交货总价

(元)

税额

(元)

含税

交货总价

(元)

备注

1

 

 

 

 

 

 

 

 

 

 

 

 

2

 

 

 

 

 

 

 

 

 

 

 

 

3

 

 

 

 

 

 

 

 

 

 

 

 

4

 

 

 

 

 

 

 

 

 

 

 

 

5

  计

人民币(大写)                 :(¥              元)

 

6

不含税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              元)

 

7

税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8

含税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              元)

 

注:1.1 合同总金额包含了全套的货物以及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买方提供货物至交货地点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指导安装、调试费、材料费、售后服务、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13%)、培训费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

1.2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调整税率,合同价格按新税率的税额调整合同总价,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付款方式

2.1 卖方将空调设备全部送达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并达到合同规定的使用要求,卖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100%合同额增值税专票/普票(13%)给买方,买方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给卖方;

2.2 剩余合同总价的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服务保证金,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质保期届满后,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30日后无息付清。

2.3 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或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

2.4 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给予买方延期付款(宽限期为30天),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3.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3.1 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相关标准。所供应的成套设备应能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3.2 设备主要部件的材质及配套件的品牌、规格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卖方不得随意变更。

3.3 服务保证期:卖方提供的设备到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卖方应提供设备的质保期,整机保修时间,主要零部件保修时间,压缩机保修时间;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随机备品备件及工具清单。

4.交货地、交货期

4.1 供货时间:2023年**月**日前,供**台1.5匹空调(挂机);2023年**月**日前,供**台3匹空调(柜机)。

4.2 交货地点: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卸货由卖方负责。

4.3 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为:  (手机:  )。

4.4 货物运输由卖方负责,交货验收前和车辆返程途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卖方负责卸货。

5.包装

5.1 所有货物包装按出口水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设备包装以厂家出口标准包装为准。

5.2 由于包装不当所发生的损失和采用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和损坏等,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5.3 卖方应在物件包装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晰地标刷件号、重量、“切勿受潮”“小心触电”“禁止溜放”“请勿倒置”等字样或标志以示警示,标志必要的起吊点和重心位置等。因警示标志不明而导致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6.发货通知和验收

6.1 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

6.2 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6.3 验收标准按货物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执行。货物应有生产编号或生产批号,与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 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一一对应;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

7.质量

7.1 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等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改进完善、重做、减少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等责任。

7.2 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义务向买方提供进度、质量监督、必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等资料。

7.3 在卖方将“设备”按合同要求交付买方使用后,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认为“设备”必须改进以更适应项目部使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改进服务(如产生费用,费用由买方承担)。

7.4 在本设备制造阶段,卖方对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的变更或修改,必须取得买方的书面批准。任何设计变更或修改,应满足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规定、规程和规范。

7.5 卖方在制造过程中出现异常、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买方报告。

8.知识产权

8.1 卖方在实施本项目时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和供应设备、器材,如发生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及相关责任,均由卖方负责。

8.2 由于卖方所供设备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买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为了满足买方在工程申奖、技术成果鉴定和申报科技成果奖时的需要,卖方承诺买方享有该设备的知识产权使用权。

9.关于分包

9.1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9.2 为确保制造进度和质量,卖方除按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分工(如有)和投标书写明的国内、外采购件外,不允许任何形式转让或分包。

10.售后服务

10.1 设备保修期  年,安装部分(零件、配材等)保修期  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可咨询**官方售后服务系统或联系售后电话(**********)。

10.2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卖方对由于产品自身设计、制造等方面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负责,在质保期内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维修服务,质保期时间从维修结束后重新投入运行开始顺延计算,质保期满后只收取成本费。如卖方在质保期内未按约定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买方有权自行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及损失,卖方应当就不足部分向买方继续支付。

10.3 设备交货后直至质保期届满,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设备或货物故障通知(需附故障照片)5日内(超出5日视为卖方对买方的通知无异议)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服务和费用。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0.4 货到工地后,卖方负责对合同设备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并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买方操作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及整机维护完全掌握,设备满足合同要求且系统正常运行后,卖方的培训结束,其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11.付款单据

11.1 在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为本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发票支付),如所提供的发票不真实,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 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11.3 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11.4 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350000335766948F

地址、电话: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50号弄15号0591- 87513736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5001002406059966888

12.检验和索赔

12.1 设备出厂前,卖方应就设备的性能、质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并出具和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设备试验、验收及合格证明的资料文件。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数量、规格满足合同要求。

12.2 在设备到达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新机场项目经理部目经理部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期间,如有性能、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确实属于卖方原因所致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设备故障和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将在15日内备齐全新的索赔配件,并通过快运方式将配件运抵买方指定的项目部收货地址,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12.3 从设备交货至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且设备质量问题确实是由卖方原因所致,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解决索赔事宜:

12.3.1 设备质量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买方直接将设备退还卖方,卖方将已支付的货款退还买方;同时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设备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3.2 设备出现部分缺陷的,采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更换并经调试达到设备出厂前的各项指标,买方同意接收设备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及买方的直接损失。同时,设备质保期顺延(顺延时间为买卖双方确认更换新零部件所用的时间)。

13.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卖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4.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政府颁发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20天以上,买方有权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自卖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终止。合同解除后10天内卖方返还买方所支付款项。

15.违约责任

15.1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5.2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5.3 由于质量、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买方对设备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若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的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5.4 若卖方所供的设备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15.5 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3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15.6 卖方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买方有权没收预付款保函或者相当于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已支付金额。

16.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6.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提交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决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双方同意仲裁开庭地点设在福州。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邮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约定送达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自邮件快速专递投寄三天后即视为送达。

16.2 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

买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50号弄15号

卖方:

17.合同附件

附件1:廉政责任书

附件2:设备参数表及技术说明

附件3:随机免费赠送配件、工具清单

附件4:中标通知书

附件5:投标函

附件6:分项报价表

附件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若有)

附件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若有)

18.技术文件

18.1 设备交货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各设备相配套的xx套技术文件(检测报告、检验报告、鉴定书、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8.2 提供该型设备的用户清单及用户相关资料;相应设备型号的样本和详细性能技术资料。

19.合同的生效

1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未取得一致以前,仍然以本合同为准。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均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存在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9.2 双方所做行为意思表示,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19.3 本合同壹式肆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

买方: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盖章)

卖方:

 

(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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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组织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组织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组织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附件2:设备参数表及技术说明

附件3:随机免费赠送配件、工具清单

附件4:中标通知书

附件5:投标函

附件6:分项报价表

附件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若有)

附件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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