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深圳机场新国际货站一期安检设备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4-2340S1020870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机场新国际货站一期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部分一 | 大型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3台 | 详见技术需求一 | |
图像集中存储系统 | 1套 | 详见技术需求一 | ||
部分二 | 大型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配备三台手持终端扫描仪) | 1台 | 详见技术需求二 | |
手提行李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1台 | 详见技术需求二 | ||
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 | 1台 | 详见技术需求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9)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0)投标人须是拟投安检设备(大型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提行李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11)投标人拟投安检设备(大型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提行李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提供拟投设备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5)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03-2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03-2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510080)
招标文件售价:¥500/$80
其他说明: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在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将人民币600元(含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汇到上述地址的招标代理机构,国外邮购标书者应在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现金、电汇或保兑支票将美元130元(含50美元特快专递费)汇到上述地址的招标代理机构(详见下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4-11 10: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5号房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5号房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
联系人:居先生
联系方式:0755-234523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欧思源、李清、李秋明
联系方式:(8620) 66357238、62718393、66358319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人民币):120905690610808
账号(美元):718557760767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本项目联系邮箱:liqiuming@e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