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2-230008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买方、需方)因项目建设的需要,采购砂石料,现邀请集采平台合格供应商投标报价。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米石 | 5-10mm | 16000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砂子 | 0-5mm | 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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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石 | 20-40mm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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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工程用,质量达到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
2、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日内。
3、交货地点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库尔楚水库工程项目部指定施工部位。
4、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砂砾石料、灰岩料加工,母岩饱和抗压强度不低60MPa,不允许有泥块、<0.075mm颗粒含量小于5%、最大粒径为40mm的连续级配料。级配要求见表1。
表1 级配要求
粒径(mm) | 占比百分数(%) | 允许偏差 |
20—40 | 33.1 | ±3.5 |
5—20 | 27.6 | ±7.5 |
<5mm | 39.3 | ±9.5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伍佰万元及以上,产品应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本次询价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三、合同计量、结算、付款、发票:
3.1 乙方先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按月付款。
3.2综合到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第二个月的20日至25日期间向甲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计量单据,货物计量以甲方现场地磅计量为准,不合格产品不予计量。
注:材料的交货重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不应超过3‰,每车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且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以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若乙方无送货单的以甲方地磅过磅单重量为准。
支付比例为:甲方收到3.3所列的单据后办理结算手续,买方办理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结算款75%,剩余20%结算款累计至次月支付, 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产品进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乙方应接受以下材料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
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支付和比例,在此期限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约定付款宽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按照单倍LPR承担利息。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价文件无需制作纸质。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 月24 日17:00时前。
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3 月27 日上午10:00时前。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59号
邮 编:710016
联 系 人:寇先生 029-88112021 16602911809
六、采购监督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8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