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主控室及主控区域精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主控室及主控区域精装修工程。
2.2 招标编号:BRR21-SCB-ZB-8-002。
2.3 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原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km,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规划建设3、4号机组及小型试验堆,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小型试验堆紧邻1、2号机组,位于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址内,属同一厂址。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与业主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精装修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主控室及主控区域内所有房间的油漆工程、吊顶、风口百叶、轻质隔墙、饰面砖、降噪达标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工程(含第三方检测)及施工过程中业主或设计单位变更、技术交底、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疑、答疑范围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1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
2.7 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专业承包范围内的物项和服务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条件、验收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专业承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海南核电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层》、《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第4部分“核电”、“第8部分”“核工程建筑施工”、第10部分“服务业及其他”中的各项要求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投标人近四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已完成或在建类似本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四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投标资格);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当日“信用”网站查询的打印件为准);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7)在近四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录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中核时代广场
联 系 人:程依琳
联系电话:185710148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郭军强、卢聃
联系电话:010-53105865
电子邮箱:chinabrr07@163.com